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云政办函[2016]15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财政局的审批意见,我中心受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砚山县八嘎中学公租房2号楼地基基础补强项目(二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YSJYZC(竞)2016-192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代理机构 | 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全额上级补助 | 采购预算 | 同招标控制价 | |||||||
磋商内容 | 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
报名地点 |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联系电话:0876-3132929 | |||||||||
磋商文件索取方式 | 于2016年 12 月 19 日至2016年12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购买 | 磋商保证金 | 大写壹万元(¥10000.00元) | |||||||
磋商文件费 | 每份售价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 响应文件递交 方式 | 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响应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 |||||||
付款方式及期限 |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 | 施工 地址 | 砚山县八嘎乡八嘎中学内 | |||||||
二、时限要求 | ||||||||||
报名及磋商文件索取时间 | 2016年 12 月 19 日至2016年 12 月 23 日。 每天9:00-11:00;15:00-17:0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1月04日15时00分 | 开标时间 | 2017年01月04日15时00分 | |||||||
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30日17时00分止 | 开工、竣工时间 | 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总工期:90日历天 | |||||||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 ||||||||||
费用说明 | 采购过程中,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
供应商资 格要求
|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限于结构补强工程)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中级以上职称;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 |||||||||
报名时提交资料 | 由磋商申请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下列资料:(1)报名函;(2)单位介绍信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更改为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7)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9)云南省外企业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10)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
保证金 要求 | 1.用公司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交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打电话到我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按要求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定标说明 | 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 |||||||||
四、采购基本信息 | ||||||||||
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 户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砚山县支行 银行帐号:2506062529021951020 | |||||||||
交易中心联系人 | 陆文武 | 联系电话(传真) | 0876-3132929 | |||||||
报名联系人 | 车工 | 联系电话 | 18087627023 |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杨应贵 | 联系电话 | 0876-3131445 13887542383 | |||||||
附件一:
报名函
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将参与贵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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