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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路351号1号楼、3-1号楼房屋结构加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1年08月04日      有3088人浏览过

龙泉路351号1号楼、3-1号楼房屋结构加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文》、《2018年5月3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通知》、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14日会议纪要对“龙泉路351号1号楼、3-1号楼房屋结构加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根据附件一和附件二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龙泉路351号1号楼、3-1号楼房屋结构加固设计,并提供加盖出图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及概算;
2、龙泉路351号1号楼、3-1号楼房屋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并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龙泉路351号1号楼、3-1号楼房屋结构加固工程完工后,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房屋整体进行检测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质量须达到2.4项规定的质量要求;
4、设计单位的设计图必须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出具审图合格报告方可按图施工。
2.2 招标范围:
根据附件一和附件二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龙泉路351号1号楼、3-1号楼房屋结构加固设计,并提供加盖出图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及概算;
2、龙泉路351号1号楼、3-1号楼房屋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并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龙泉路351号1号楼、3-1号楼房屋结构加固工程完工后,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房屋整体进行检测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质量须达到2.4项规定的质量要求;
4、设计单位的设计图必须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出具审图合格报告方可按图施工。
2.3 总投资:100万元
招标规模:10000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351号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设计单位的设计图必须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出具审图合格报告方可按图施工。
2.8.2质量要求:设计成果:主要对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构造方面进行加固设计,以维持其在设防烈度下结构必要的抗震能力(设防烈度为8度)和整体性。所加固建筑物的设计后续使用年限为40年。
加固施工成果:(1)加固后的建筑能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2)加固后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提供安全性鉴定报告能满足评级为B级及以上。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工期:设计20天,施工60天,总80日历日。
2.8.4保修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年限。
2.8.5本项目费用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及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4.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具有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4.2(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有相应的设计人员。
施工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4.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房屋结构加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4.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来,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没有不良记录,并提供真实的承诺书;
(2)履约情况: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投标人资格被取消,提供承诺或说明;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7本项目可以组成设计和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以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8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4.9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8-04 11:22 至 2021-08-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8-25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本次投标启用网上远程开标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名称:云南联众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环城北路345号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江岸小区思源路1号7幢2单元201室
招标联系人:段工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577005859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517246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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