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三方安全鉴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三方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11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三方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已获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新创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三方安全鉴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三方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一标段:YNXCJ-20221001 二标段:YNXCJ-2022100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一标段:【洛羊街道】 3600000.00 元; 二标段:【阿拉街道】47900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以上对应项的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划分界定如下:
一标段:【洛羊街道】包含8个社区;倪家营社区、大洛羊社区、小洛羊社区、大新册社区、小新册社区、黄土坡社区、大冲社区、石龙湖社区。
二标段:【阿拉街道】包含8个社区;昌宏社区、航天社区、清水社区、高坡社区、石坝社区、阿拉社区、海子社区、普照社区。
考虑到时间紧,任务重等实际工作情况,为便于本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欢迎投标人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对每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开标顺序依次评标。已中标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标不再被推荐为另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排名依次递补。
5.招标范围:经开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三方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共涉及2个街道16个社区,其中洛羊街道总栋数4960栋,面积2816510㎡,需鉴定栋数1185栋,面积242252㎡;鉴定修复栋数807栋;阿拉街道总户数9111户,面积3841133㎡,需鉴定户数1556户,面积331048㎡,鉴定修复总数1104户;实际鉴定户栋数及面积以最终鉴定的户栋数为准。
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建房排查、鉴定、录入、修复等。调查摸清房屋现状,对房屋现状下的安全性进行鉴定评级:根据结构构件的承载力,结构体系及构造连接情况,结构变形、损伤,结合现状进行综合评级。对招标人指定房屋鉴定及可靠性检测,提供专项检测服务,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编制房屋安全鉴定方案,经招标人批准同意后,按方案及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包括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进行安全评估鉴定,按户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检测鉴定报告应包括检测、测量、勘察等成果);对鉴定报告中提出需加固、结构补强的,提供技术咨询。报告需对鉴定的建构筑物合理使用提出明确意见。在鉴定工作完成后,出具经开区农村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提交符合国家或省市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成果报告及总结报告。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执行《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2018》、《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T363-201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乡(镇)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及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国家、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2020年或2019-2021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注:成立不满 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间连续3个月社保、税收的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相关设备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昆财采【2020】5号)等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根据《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 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惩戒;
(2.3)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②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检测人员职业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房屋安全第三方鉴(检)定项目或房屋检测项目),同时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主要检测人员需要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合格证,主要检测人员职业合格证应覆盖以下工作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公路市政工程检测)同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9[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加盖公章)或“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截屏或报告中未出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3.4.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2-10-20 23:59:59至2022-10-28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4.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开标:(1)若选择智能开标: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文)的规定,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请投标人提前登录平台下载并熟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
(2)若选择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3)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上述要求自行选择远程开标或者现场开标。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请以上述内容要求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0871-6816393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新创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呈贡区朝云街七彩云南第壹城橙香苑8栋405
联 系 人:熊工
联系方式:1866856023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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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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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68163582 |